各縣(市)區安監局、評價機構、設計單位:
為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建設單位主體責任,加強和規范建設單位自行組織評審和驗收(以下統稱評審)工作,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36號令)等有關規定,合肥市擬制定《合肥市安監局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建設單位自行組織評審工作規則》,現將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示,請各單位于10月22日前將反饋意見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市安監局支隊。
聯系人:何金龍;聯系電話:0551-62755100;
郵箱:ajjzhidui@126.com。
合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14日
附件:《合肥市安監局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建設單位自行組織評審工作規則》
附件:
合肥市安監局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
建設單位自行組織評審工作規則
為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建設單位主體責任,加強和規范建設單位自行組織評審和驗收(以下統稱評審)工作,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36號令)等有關規定,制定了《合肥市安監局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建設單位自行組織評審工作規則》,本規則適用于合肥市范圍內。
一、評審形式
由建設單位(或者建設項目)分管負責人或者項目負責人主持評審會,并負責邀請評審專家。
二、評審會人員組成
1、建設單位:建設單位(或者建設項目)分管負責人或者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和相關工程技術負責人等。
2、技術服務機構或者設計單位:技術服務機構或者設計單位本項目評價(設計)技術負責人、參加本項目評價報告(設計專篇)編制的主要成員;自行驗收時,根據需要可以邀請設計、施工和工程監理單位有關人員參加。
3、評審專家:熟悉本建設項目生產工藝、技術、管理等方面的省、市安監部門專家庫專家,專家組人數一般為3人,大型項目或工藝復雜為5人。
4、評審報告、驗收資料等提前一周提供給與會專家,以便專家審查。
三、評審會基本程序
(一)評審會前期
1、主持人召集全體會議。介紹邀請的專家和有關參會的人員以及評審會的主要議程。
2、宣布專家組組成,并由專家組推選出專家組組長。
(二)專家評審階段
1、交由專家組組長主持,專家評審實行專家組組長負責制。
2、有關情況介紹和匯報。
(1)建設單位簡要介紹本建設項目基本情況、安全設施“三同時”有關情況、相關資料的提供情況;自行驗收時,建設單位簡要介紹項目建設及運行(試運行)情況等。
(2)技術服務機構或者設計單位匯報本項目評價報告或者設計專篇的編制情況及主要內容。
3、專家根據項目評價報告或者設計專篇的編制等情況進行質詢,有關單位針對質詢內容進行說明。
4、專家組進行充分討論,專家組組長綜合統籌各位專家的個人意見和結論最終形成專家組評審、驗收意見。
(三)評審會后期
1、主持人再次召集全體會議,由專家組組長宣布評審、驗收綜合意見和評審、驗收結論。
2、相關各方對評審會、專家評審結論表態確認。
3、主持人作會議總結。
四、專家評審要求
1、評審必須規范。專家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對評價報告或者設計專篇、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現場進行評審、核對,指出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專家根據整體評審、驗收情況,給出評審、驗收結論(通過或者不通過)。
2、評審必須獨立。專家個人評審、驗收時必須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獨立完成個人評審、驗收工作,對出具的意見承擔評審責任。
3、評審實行回避。專家組進行討論,形成專家組評審、驗收綜合意見時,建設單位、技術服務機構、設計單位以及施工、工程監理單位人員一律回避。
五、整改和申報要求
評審、驗收工作結束后,建設單位應當要求技術服務機構或者設計單位按照專家組評審、驗收意見,對評價報告或者設計專篇進行修改完善;建設單位應當對安全防護設施現場及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整改。專家組組長對修改、整改情況進行確認并簽字。
建設單位需要安全監管部門對評價報告或者設計專篇等報告出具意見函等情況,必須書面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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